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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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和康和宠物医院有限公司青白江政府北路分公司康和宠物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康和宠物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成都和康和宠物医院有限公司青白江政府北路分公司康和宠物医院项目

建设单位:成都和康和宠物医院有限公司青白江政府北路分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及签到表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2月1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小林
联系电话:18382427638

附件1:验收意见       附件2:康和宠物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9ib_evGlGzyaoWnrZEMQ9Q?pwd=vv5r 提取码: vv5r